全体教职工:
岁末将至,财务部在此温馨提示:凡在智慧财务平台填报过财务报销单据(包括网上报销和收入申报)的老师,务必核实本人智慧财务平台中的报销单据,确保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4点前完成审批并投递至行政一号楼投递柜。未投递的单据,财务部无法处理报销业务,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。
感谢大家对财务部工作的理解与支持,我们将继续努力提升服务质量,如有任何财务方面的疑问或建议,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,祝大家工作顺利!
财务部
2024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