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/学院及科研项目负责人:
为维护学校财经秩序,进一步强化学校票据管理,加强票据使用管理的效率性,依据《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票据管理办法》,现就我校发票开票相关规定及流程做以下说明:
一、票据种类
(一)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
主要用于学校各类暂收、代收款项,如暂收的押金、定金、保证金,体检费、医疗保险费、团费、党费、水、电、取暖费等。
此票据为电子票,可自行打印。票样见附件6。
(二)增值税发票
增值税发票分为:增值税专用发票(以下简称“专票”)和增值税普通发票(以下简称“普票”)。专票为纸质票,普票为电子票。票样见附件6。
根据学校以及在税务机关备案的业务范围,本单位增值税发票可开具的项目如下:技术服务费、现代服务、课题费、专利技术、培训费、考试费、住宿费、房屋租赁费、场地租赁费。
二、开具发票相关规定及流程
申请开票人员要求:学校财务办理开具票据手续,只对学校教职工,即各部门、二级学院工作人员,不得由校外人员办理。
开票时间:每月25日以前(每月25日以后需要集中办理入账及税务核算,不开发票)
(一)正常开具发票
资金已到学校账户的,视为正常开具发票
1. 合法有效的相关项目合同、协议、立项通知单等支撑材料复印件2份。
2. 根据实际项目或业务情况填写《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增值税发票开票申请表》(附件1)或《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资金往来票据开票申请表》(附件2)纸质版一份。
3. 项目来款证明资料。如:对方单位提供的银行回单,或前往财务部401室查询款项是否已到学校账户。
(二)预开发票
对方单位需要先开票后付款的,视为预开发票
1. 无论预开何种票据,都需提供《预借票据承诺书》(附件3),其它资料同上述1和2。待资金到我校账户后销毁此承诺书。
2. 预开发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。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催收款项,并在规定期限内(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)足额及时收款入账。
开票流程图如下图所示:

(三)退、换发票管理规定
申请开票人开票前应与对方单位财务充分沟通,确定本次开票相关信息、金额、项目等。领取发票后应仔细核对各项开票信息,原则上发票一旦开具并领取后不再更改。
如有特殊情况,实属需要退换票,按以下流程执行退换票手续:
1.换票
如因对方单位开票信息有误,可进行换票:
(1) 原发票电子票(即普票或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),无需交回原票,原发票为专票的,必须先交回原发票第二联与第三联。
(2) 无论何种发票进行换票,均需填写《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换发票申请表》(附件4)并交至财务部再进行换票。
如因与对方单位沟通不充分造成票据种类开具错误(如:专票开成普票),财务部不做换票处理,由申请开票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后果。
2.退票
预开票据款项无法收回、开票金额有误(先退原票,再开新票),发生销售退回等原因可进行退票。
无论开具何种票据后发生退款,在收回原票据(专票须交回纸质版发票)并填写附件5进行退票。
退换票流程如下图所示:

三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财务部,本规程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附件1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增值税发票开票申请表.xls
附件2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开票申请表.xlsx
附件3 预借发票承诺书.docx
附件4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换发票申请表.docx
附件5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退票申请表.docx
附件6 票样.doc
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财务部